为了维护您的自身权益、防范风险,请仔细阅读《回收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充分知悉、了解持金有道相关产品的情况以及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协议在您在线点击具有同意本协议内容的按键,并经本网站确认后正式生效,本协议全部条款及相关业务规则将对您及本网站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深圳市金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新路向南海德大厦A座501-B71
鉴于:
甲方系持金有道的注册用户,乙方深圳市金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持金有道”的品牌创立者(以下根据上下文所称本网站、持金有道均指代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黄金存购买和存管服务。据此,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双方代表(甲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
乙方有权回购甲方持有本网站认可黄金份额。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黄金回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由乙方制定执行。
甲方在交易时间,向乙方发出回收申请。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回收申请后,乙方及时处理并以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确认甲方申请并回收。
乙方在指定结算日结算甲方回收资金。
甲方收到回收资金后不在具有黄金所有权。
甲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卖出本协议项下黄金产品、取得乙方就黄金存管支付的利息时,可能发生一定的税费(如卖出黄金产品时所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乙方对此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和承担。
本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及相关约定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另有要求外,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及其雇员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对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均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原因造成的除外。
1、本协议系电子合同,自甲方点击本协议下方之具有同意本协议内容的按键并取得乙方平台确认后即生效,并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电子合同由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电子合同第三方存管及认证机关存储,甲方可通过乙方的提示在持金有道产品的指定板块下载留存,但相应文本以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电子合同第三方存管及认证机关存储的版本为准。
2、甲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将与甲方注册成为持金有道用户时已接受的服务协议一并理解和适用,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均以服务协议的内容为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对涉及上述变化的内容变更或补充本协议的条款,并根据服务的约定对您进行通知。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当日生效,无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4、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发生争议的其他条款。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
6、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