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宝支付线下产品合作协议

甲方:易宝支付有限公司

乙方:{{partyb_name}}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乙方达成合作协议基础上,增加如下产品协议: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易宝支付有限公司签订《易宝支付外包服务商合作协议》并同时签订《产品协议》的合作伙伴。
二、合作服务费
1、计算方法:交易净金额*(商户手续费率-结算成本)*返佣比例
2、周期:实时计算合作服务费,服务商可进行提现,提现手续费3元/笔,后续如有调整,以代理系统通知为准,不再因此变动而换签协议。
三、产品信息
1、 支付产品信息
1.1多刷产品
1.1.1签约价格
1)自签约之日起6个月内的签约价格如下

类型 代理商结算成本 返佣比例
刷卡/插卡交易 {{pos_agent}} {{pos_back}}
挥卡(≤1000元) {{pos_small_agent}} {{pos_small_back}}
挥卡(>1000元) {{pos_big_agent}} {{pos_big_back}}
云闪付(≤1000元) {{unipay_small_agent}} {{unipay_small_back}}
云闪付(>1000元) {{unipay_big_agent}} {{unipay_big_back}}

2)自代理商签约之日起的第6个月的月交易量达不到以下要求,则代理商结算成本将在7个月按照标准做如下调整;

第7个月交易净金额 代理商结算成本
小于10亿 {{month_small_10}}
大于等于10亿,小于20亿 {{month_equal_10}}
大于等于30亿 {{month_big_30}}

1.1.2终端租赁
1)机具租赁费用
机具租赁价格为99元/台/年(具体价格以实际购买为准),须按照一年为期限一次性付清;
2)机具租赁期限
以机具正式被使用开始,租赁期为一年。到期续租,从第二年起的续租政策甲方将以公告方式在多刷客户端予以公布,无需另行通知;若乙方在此费用调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乙方接受服务费的调整。
3)机具租赁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费用转账至甲方银行账户,金额总计为:99(元/台/年)*台数
4)机具租赁交接
①机具发出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同步发货进度,邮寄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乙方接货后,应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协议规定不符,应立即反馈,由甲方协调解决
1.1.3多刷终端相关政策及奖励
1)政策考核周期:签订日期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政策说明
①2020年12月31日前激活的商户,支付服务商业务维护服务费198元。服务商需负责为使用易宝平台服务的商户提供维护服务,维护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定期对客户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
·在软件系统升级期间,负责对商户进行通知、升级内容相关的培训等服务
·负责协助完成对商户终端设备的升级
·负责为商户解答日常咨询问题
·负责为商户解决终端设备的硬件问题
②在300天内累计刷卡≥88万后,奖励200元/台
③截至2021年1月1日仍未激活的机器,代理商须按200元/台向易宝支付缴纳系统使用服务费,默认从后续分润中扣除
1.2易钱包产品
易钱包乙方签约级别:______(A级提货量10万台,B级提货量20万台,C级提货量需50万台)
1.2.1签约价格
1)收单产品签约价格

交易类型 代理商结算成本 返佣比例
刷卡/插卡交易 {{p_pos_agent}} {{p_pos_back}}
挥卡(≤1000元) {{p_pos_agent_small}} {{p_pos_back_small}}
挥卡(>1000元) {{p_pos_agent_big}} {{p_pos_back_big}}
云闪付(≤1000元) {{p_unipay_agent_small}} {{p_unipay_back_small}}
云闪付(>1000元) {{p_unipay_agent_big}} {{p_unipay_back_big}}
刷脸支付(定制版) {{p_fp_agent}} {{p_pf_back}}
刷脸支付(非定制版) {{p_fp_agent_no}} {{p_pf_back_no}}
ApplePay支付 {{p_ap_agent}} {{p_ap_back}}

2)结算产品
为客户提供基于收单交易的出款的产品

开通产品 代理商结算成本 返佣比例
T1(下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结算) {{t1_agent}} {{t1_back}}
S0(实时结算) {{s0_agent}} {{s0_back}}

1.2.2银行卡分期支付
1)银行卡分期支付:用户通过银行卡分期发起支付,选择相应的期数,对购买的产品进行支付,银行先行垫付所购产品的所有款项,用户按照银行卡相应规定,按期还款至银行。
2)银行卡分期产品支持的银行及期数会由于渠道方原因而发生变化,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3)商户承担分期手续费

交易类型 支持期数 代理商结算成本 返佣比例
银行卡分期支付 1期/不分期 {{fq1_agent}} {{fq1_back}}
3期 {{fq3_agent}} {{fq3_back}}
6期 {{fq6_agent}} {{fq6_back}}

1.2.3终端及政策
1)乙方按照签约级别向甲方购买终端,终端机具价格为100元/台(具体价格以实际购买为准);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一旦交体系易成功,机器无质量问题,一律不允许退货。
2)奖励政策
①商户激活定义:商户一个自然月累计交易100元,即该机器完成激活。
②激活奖励:代理商名下机器激活后,T+1给代理商奖励110元;
③达标奖励:一年内刷卡交易100笔(不算云闪付交易)即为达标,达标次月给代理商奖励110元;
1.2.4虚拟终端政策
1)虚拟终端的代理商结算价、商户默认签约价格、代理商分润与易钱包实体终端一致;
2)代理商名下商户可同时绑定虚拟终端和易钱包实体终端,交易各自计算,互不干涉互不影响;
3)各类型代理商的虚拟终端政策如下:
①首次合作且只采购虚拟终端的代理商:虚拟终端为 元/个,1000个起。
②首次合作且采购“易钱包”机具的代理商:按照1:5的发货比例免费配置虚拟终端。
③首次合作且采购“多刷”机具的代理商:按照1:10的发货比例免费配置虚拟终端。
1.3充值
1)充值:商户将资金从自己的银行账户转入自己在易宝支付甲方开立的虚拟账户的过程。
2)网银B2B:商户使用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并充值到商户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用于营销活动使用。
3)手续费:3元/笔
四、支付账户开立
1、甲方可根据乙方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乙方开立支付账户,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及产品协议严格管控转账笔数及限额,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付等服务,具体以甲方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包括:
乙方在甲方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
甲方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乙方身份信息,按照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乙方唯一识别编码,确保有效核实乙方身份及其真实意愿后,为其开立支付账户。
2、本协议所描述的支付账户,是基于甲乙双方的合作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意愿开立,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客户凭以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该支付账户不能透支,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乙方不得用支付账户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
3、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乙方委托甲方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乙方,但不以乙方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甲方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甲方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4、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立支付账户:对于乙方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甲方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约定
1、如乙方涉及赌博、诈骗、刷单等违规交易,甲方有权关闭乙方后台,并且冻结返佣。
涉嫌刷单定义:机器激活后,后续60天内没有交易;代理商名下机器刷单率≥15%;该代理商即涉嫌刷单。
2、乙方如享受实时分润,需次月10号之内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具发票,则停止实时分润,改为月结。
3、本协议所签署价格,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如:国家政策调整等),服务费结算费率将不做任何调整。
4、本协议所述产品、程序等均为易宝支付自主研发,最终所有权归属易宝支付所有;易宝支付对自主研发的产品、程序等不做任何形式的外包、代理等,最终解释权归易宝支付所有。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提供的供乙方使用的后台系统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说明办理。
6、此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易宝支付有限公司所有。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name1}}

授权代表(签字):{{name3}}

签订日期:{{time1}}

乙方 (签章):{{name2}}

授权代表(签字):{{name4}}

签订日期:{{tim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