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您在申请成为关爱帮”平台(以下可简称“平台”)用户之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内容,特别是其中以粗体字标识的部分。您使用平台服务以及各项功能,表示您已经知晓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即成为平台的用户。

本协议签订于广东省深圳市

第一条  平台服务

1.  “关爱帮”是关爱帮(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爱帮”)运营的为陷入贫困残疾人提供个人贫困残疾求助信息发布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仅为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与赠与人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络渠道。

2. 个人贫困残疾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的真实性由发起人、求助人自行负责,赠与人需要独立审慎判断,做出是否赠与的决定。

第二条  协议主体和协议范围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关爱帮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提现承诺》、操作流程、项目页面承诺、其他平台规则等,以下合称“本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是平台的一项核心原则。平台将按照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3. 用户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即表示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本协议所称用户,包括与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相关的赠与人、发起人、求助人、证实人、收款人等用户,以及接受本协议约束的其他注册用户。

4. 用户使用个人贫困残疾求助服务、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亦应遵守与该等服务、内容、软件有关的附加条款及条件。

5. 本协议约定的应由关爱帮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可由关爱帮及负责相应职能及业务范围的相关公司分别履行。

第三条 风险提示

1. 平台仅向用户提供个人贫困残疾求助的技术服务。赠与人与求助人之间订立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赠与人在决定对求助人进行资金赠与前,应对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充分阅读求助人发布的求助信息,独立审慎的做出是否支持的决定。

2. 赠与人清楚对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的支持是出于对发起人、求助人的信任及认同。赠与人同意自行承担与赠与行为相关的全部风险及法律后果。

3. 用户须谨慎保管用户注册信息。通过账户编辑、发布的任何信息或做出的任何行为都将被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对因账号外借等产生的任何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政策法律风险:有关个人贫困残疾求助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平台可能根据该变化依法调整个人贫困残疾求助服务的内容,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由于求助人疾病进程、外部灾难进程等原因导致的个人贫困残疾求助进度提前结束,或赠与款项的使用与用户承诺不一致,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技术风险:个人贫困残疾求助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系统故障、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风险,及由此发生经济损失的,用户须自行承担。

第四条 特别提示及确认

1. 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均已理解并确认:平台仅为发起人、求助人与赠与人之间的个人贫困残疾求助提供平台网络空间、技术服务。平台作为居间方,并不是发起人、求助人或赠与人中的任何一方,个人贫困残疾求助及赠与行为仅存在于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之间,使用平台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发起人、求助人与赠与人自行承担。平台不对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作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因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自行解决。

2. 发起人、求助人在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之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公告、各类规则、操作流程的内容;赠与人在支付赠与款项之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公告、各类规则、操作流程、项目页面的承诺。发起人、求助人、赠与人如不同意前述内容,有权选择不使用平台服务及各项功能。一旦选择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该发起人、求助人和赠与人已确知并完全同意相关协议、公告、规则、操作流程和项目页面的承诺。

3. 发起人、求助人确认并承诺:发起人与求助人不是同一人时,发起人作为求助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委托授权代理人,有权为求助人发起求助。发起人、求助人公布求助信息、提交资料、提现、使用赠与款项等行为,表明求助人已知晓、确认或事后知晓、追加确认发起人为其发起求助的事实,并将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与发起人共同向赠与人及或平台承担责任。赠与人确认已知晓发起人为求助人发起求助的实际情况,且对此无异议。

4. 发起人、收款人、求助人确认并承诺:收款人与求助人不是同一人时,收款人作为求助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委托授权代理人,按照发起人、求助人的指定或者为求助人的利益,代为收款。收款人、求助人提现、收款、使用赠与款项等行为,表明求助人已知晓、确认或事后知晓、追加确认收款人为其收款的事实,并将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与收款人共同向赠与人及或平台承担责任。赠与人确认已知晓收款人为求助人收款的实际情况,且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 个人贫困残疾求助基本模式

1. 发起人、求助人在平台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在项目页面注明求助理由、求助金额、残疾认证信息、家庭财产等求助信息。发起人、求助人可通过个人社交网络自行转发求助页面,以获得更多关注与支持。

2. 赠与人自行判断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自行决定是否点击“支持”、“赠与”等按钮进行支持,赠与资金。

3. 发起人、求助人及赠与人授权关爱帮代为接收和管理赠与款项。发起人、求助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平台审核后,赠与款项将支付至求助人收款账户或求助人指定收款人账户。上述款项1%-8%以及款项产生的利息将全部用于因平台提供求助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费用、向求助人划拨赠与款项产生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通道费用、联系用户的通讯费用、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平台因提供求助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4. 发起人、求助人提现后,应及时公示个人贫困残疾求助进展、赠与款项使用等情况。

5. 如求助人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死亡、不再继续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的,发起人、求助人应及时通知平台并公示,平台将终止该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并将剩余赠与款项退还赠与人。如发起人、求助人申请变更合理用途的,需向赠与人公示理由,在赠与人无异议的前提下,赠与款项可用于捐赠给具有同类贫困残疾求助项目的慈善组织及其他合理用途。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不同意变更用途的,即为赠与人无异议。对于明示不同意变更用途的赠与人,发起人、求助人应按比例及时向其退还赠与款项。

第六条 平台的权利义务

1. 平台将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要求以及平台自身服务能力,调整平台服务内容。用户可接受的服务,以平台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2. 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自律公约、用户协议等,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求助项目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户提交相应的信息、资料,自行核实项目情况等,对求助项目是否符合发起条件做出独立的判断,决定是否继续提供平台服务。如用户未能按照平台要求提交信息、资料并公示,平台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提供服务。

3. 如因赠与人注销账户、解绑银行账户等原因导致平台无法返还赠与款项,且平台无法联系到赠与人的,平台在页面公示90日赠与人仍未提供联系方式或收款账户时,平台可将赠与款项捐赠给具有同类贫困残疾求助项目等慈善组织。

4. 如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被实名举报或投诉,平台有权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核实,核实期间将暂停提供服务。经查证属实的,平台有权终止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已经筹集的赠与款项将返还捐赠人,已经提现的赠与款项,平台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退还,并返还赠与人。

5. 如平台发现用户可能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洗钱等,或监管部门通知平台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的,平台将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采取投诉、举报、报案、诉讼等法律规定的措施。

6. 平台可能根据项目进展,不时向用户发送筹款进度通知、提现通知等消息,以及相关的资讯、广告等,如果用户不希望继续接收信息,可随时通知平台。

7. 通过平台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将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服务,由此产生的支付通道费用由平台的服务管理费承担,收费标准以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要求为准,求助人,发起人将不会承担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费用

8.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所产生的税费负担,由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并依法自行申报和缴纳。

第七条 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的权利

1. 发起人、求助人有权按照平台的规则发起求助。

2. 发起人、求助人有权按照本协议要求的方式申请提现、使用赠与款项。

3. 收款人有权按照发起人、求助人的指定,收取求助款项并将求助款项用于求助人本人康复治疗。

(二)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的义务

1. 发起人、求助人发起求助之前,需要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接受本协议及隐私政策。

2. 发起人、求助人应当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公示求助相关信息、申请提现、按照约定使用赠与款项、退还赠与款项。

3. 发起人、求助人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4. 发起人、求助人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仅能根据本平台的定位,按照赠与人确认的用途,用于求助人本人残疾康复,残疾人就创业必需品购置,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合理费用支出。

5. 收款人应该按照赠与人确认的用途,将赠与款项用于支付求助人本人残疾康复,残疾人就创业必需品购置,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合理费用支出,按照平台的要求,返还不符合平台规则的赠与款项。

此外,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还应履行关爱帮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提现承诺》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 赠与人的权利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 赠与人有权了解项目有关信息,判断其是否真实、准确,并自主决定是否赠与及赠与金额。

2. 赠与人有权接收平台推送的项目公示信息等各类信息,对项目信息提出异议,有权监督赠与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赠与人的义务

1. 赠与人向发起人、求助人进行赠与之前,需要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接受本协议及隐私政策。

2. 赠与人应及时关注发起人、求助人公示的申请提现、变更赠与款项用途申请等公示信息。

3. 如赠与人申请注销账户,即表明赠与人已经无条件放弃对发起人、求助人及平台主张权利。赠与人需谨慎操作注销账户、解绑银行账户,随时关注所赠与项目的进展。

(三)赠与人对平台的授权

若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获得赠与款项后存在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退还赠与款项等行为,则赠与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平台代为追偿相关款项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平台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代为提起行政、民事、刑事程序,有权要求发起人、求助人、收款人或其他责任人承担退还全部或部分赠与款项、承担合理损失及各项支出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退还全部赠与款项、合理使用后剩余赠与款项,要求退还逾期退还赠与款项产生的利息损失、支付渠道的通道费、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的费用、因维权所支付的合理支出。

第九条 用户行为规范

(一)信息发布规范

本条所述信息,是指用户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发布、传播的任何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昵称等注册信息,或发送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表情等文字、图片、视频、链接及其他信息内容。

1.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诬陷、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传播的其他内容的。

2.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的内容。

4.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包含虚假信息的内容。

5.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骚扰、广告推广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6.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储存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平台正常运营,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二)使用平台服务规范

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取得平台书面许可,用户使用平台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 用户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2.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身份或利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

3. 用户不得为虚假、不实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进行证实。

4. 用户不得以不合理方式转发、推送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

5. 用户不得进行恶意投诉。

6. 用户不得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误导、欺骗他人,包括点击链接、分享信息等。

7. 用户不得实施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8.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进行任何方式的商业推广行为。

9.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 用户违规行为的处理

1. 平台开通官方客服电话【0755-23070734】、“关爱帮App”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等通道,接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并在收到投诉举报后48小时内(节假日相应顺延)响应处理。

2. 平台对于违反信息发布规范或不适用平台服务规范的用户,有权删除违规内容、停止提供服务、终止个人求助项目、要求退还赠与款项,公示违规行为人的信息。如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用户违反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或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而使平台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声誉受损等的,平台均有权要求用户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照平台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给平台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

发起人、求助人在平台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表明发起人、求助人知晓并同意以下条款:

1. 平台可以使用发起人、求助人提交的任何内容。发起人、求助人、授权关爱帮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在尊重其内容的基础上,在全球范围内排他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版税的使用、或商业化这些内容。

2. 当平台使用这些内容时,可进行修改、编辑、摘录、删除或翻译。

3. 发起人、求助人不得提交其不享有版权的内容,提交的内容不包含第三方受保护的材料或其他专有权利,除非发起人、求助人拥有合法所有者的许可材料(并许可关爱帮使用)。如有版税及其他费用,将由发起人、求助人承担。

4. 发起人、求助人承诺,关爱帮有权使用所提交内容中包含的本人肖像,也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5. 发起人、求助人承诺,如实主动披露相关个人信息以发起个人贫困残疾求助,平台公示这些信息不侵犯发起人、求助人的名誉权。

6. 发起人、求助人承诺,若关爱帮使用发起人、求助人的内容,关爱帮不会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隐私权、公众权利、版权、合同权利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等。

7. 若发起人、求助人发起的个人贫困残疾求助项目内容中存在错误,发起人、求助人将承担因内容错误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如经各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

平台享有自行修改本协议中任何内容的权利。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及相关规则、通知等成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平台将本协议的修改内容通过平台予以公布。用户在公布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确认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及相关规则、通知等的约束。

第十四条 其他

1.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争议解决机构认定为违法,则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 关爱帮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设定、赋予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等权利的放弃。

3.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关爱帮有权对本协议各条款的含义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