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将自营或受委托的商品纳入平台的竞卖系统,实行网上竞卖销售。
2、平台网络竞买价格除特别注明的以外,都指以人民币计价。
3、竞买销售模式分为竞价模式和竞拍模式两种。
1、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甲方平台的长协竞买会员,承诺遵守本协议约定内容及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定。
2、乙方申请办理长协竞买会员资格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基材料。
3、乙方申请成为长协竞买会员前,应在平台注册并通过认证审核,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法人授权委托函(法人本人办理不用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等基本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经甲方审核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通过认证,乙方在缴纳长协竞买会员保证金及签订协议或申请函后,甲方将乙方账号由认证会员升级为长协竞买会员。
4、乙方升级成为长协竞买会员后,在会员有效期内,可参与甲方平台发布的全部竞买活动。
1、额度: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长协竞买会员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户名: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账户号:228441 010400 22978
行号:1036510844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白江支行
2、协议期内,保证金处于锁定状态,不可使用、退还,不计利息。
3、乙方缴纳的长协竞买会员保证金须是现款。
1、期限:长协竞买会员有效期为期一年,自甲方将乙方账号升级之日起计算。
2、长协会员期限届满前,乙方可选择终止长协会员资格或续签协议,若要求终止长协会员资格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约定,退还乙方会员保证金。如届时乙方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甲方视为乙方愿意继续履行长期会员协议,会员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
3、长协竞买会员期满后未续期或乙方申请提前终止长协竞买会员的,甲方将根据乙方在平台的履约、交易完成情况等,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况时,甲方按本协议或平台规则扣除相应款项后,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
4、若乙方所缴纳的长协竞买会员保证金,因出现违约情况被甲方扣除后不足20万的,乙方从保证金金额不足20万之日起,自动从长协竞买会员降级至认证会员,若乙方于会员身份降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的,乙方恢复长协会员身份,会员到期日期不变,无需重新签署长协会员协议。若超过5个工作日补齐金额,双方需重新签署长协会员协议,长协会员到期日以新签订长协会员协议约定时间为准。
1、甲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乙方的相关商业秘密。
2、甲方严格履行竞买成交结果,协助乙方完成交易。
3、甲方有权依照平台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平台竞买行为进行管理。如乙方发生平台禁止或违反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中相关条款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长协竞买会员资格,并将其纳入甲方平台黑名单,禁止乙方参与甲方发布的其它资源竞买。
1、若乙方参与的平台竞买活动中标后,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甲方或资产方签订购销合同,支付相应的货款;提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及资产方相关规定。
2、乙方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严格保守账号及密码信息,因乙方原因造成账户信息泄露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不慎遗失登录密码或交易密码,应立即在登录页面或个人中心账号管理处自行操作重置密码,使用新密码进行平台相关操作。
3、长协竞买会员有效期内,乙方可自行选择中断或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注销长协会员账号事宜,并于乙方会员账号注销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约定,退还乙方保证金。
1、若乙方参与的竞买中标后,未按约定与甲方或平台资产方签订购销合同、支付货款或提出废标申请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长协竞买会员资格;同时乙方已缴纳的该笔订单所需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长协竞买会员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2、乙方提货过程中,若违反甲方或资产方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的,不听从现场监装人员指挥,出现违约操作或发生争执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长协竞买会员资格,并终止中标结果或合同另行招标,按照《中标通知书》或《竞买须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扣除乙方该订单项下的保证金,若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长协竞买会员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一年。
2、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若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在平台公布,不再另行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如乙方不接受平台发布的相关规则、约定,应于相关规则、约定发布之日起五个内书面向甲方申请终止长协竞买会员资格;乙方未书面申请的,视为接受平台新发布的相关规则、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实际操作中出现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签章处买、卖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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